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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粤科检测 发表时间:2026-07-10 浏览量:
在整车研发、生产一致性管控、供应链审核等环节,"排放是否达标"往往是绕不开的技术问题。无论是整车厂做量产前摸底,还是零部件供应商配合客户验厂,弄清楚排放试验测什么、怎么测、报告能用在哪里,都是采购、质量和技术部门需要了解的基础知识。

汽车排放试验的核心目的,是验证整车污染物排放水平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常见的应用场景包括:
新车型申报验证:企业在新车型上市前,需要通过排放试验数据支撑产品公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以主管部门现行规定为准;
生产一致性抽检:量产阶段抽样验证产品是否与型式核准状态保持一致;
供应链与客户审核:主机厂或采购方在选择供应商、验厂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提供排放相关测试数据作为技术参考;
企业内部质量管控:研发阶段提前开展排放摸底测试,有助于在设计阶段发现潜在问题,降低后期整改的时间与成本。
随着国六阶段对实际道路行驶排放(RDE)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在产品定型前进行排放性能验证,对控制整体研发风险有实际意义。
排放试验数据能否作为可靠依据,关键在于检测机构的资质能力、设备状态和试验流程是否严格执行标准规定,而不在于"检测机构规模大小"这类非技术因素。这里有几个判断要点:
1. 资质认可范围:选择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实验室,意味着其管理体系和相应检测能力经过了统一评审程序。CNAS认可结果在ILAC-MRA互认体系签约成员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国际互认基础,但具体互认效力因项目、因国家而异,且实验室的实际认可范围以其现行有效的资质证书及附表为准;
2. 独立第三方属性:第三方机构不隶属于生产方或采购方任何一方,检测过程和数据相对更为客观,这也是许多企业审核流程中愿意采信第三方报告的原因;
3. 报告适用边界:任何检测报告,其结论都仅针对送检样品在检测当时的状态负责,不能等同于对该型号所有批次产品的长期性能承诺,具体适用范围需结合检测项目和标准要求综合判断。
不同车型类别和排放阶段,对应的检测项目有所差异。以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为例,常见检测项目包括:
| 检测项目 | 主要作用 | 标准依据参考 |
| 常温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 | 测量CO、THC、NOx、颗粒物(PM)、粒子数量(PN)等常规污染物 | GB 18352.5-2013(国五)、GB 18352.6-2016(国六)相关条款 |
| 低温冷起动后排放污染物排放试验 | 评估低温环境下的排放特性 | GB 18352.5-2013、GB 18352.6-2016相关条款 |
| 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 | 验证曲轴箱污染物是否直接排入大气 | GB 18352.5-2013、GB 18352.6-2016相关条款 |
| 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 | 评估污染控制装置在使用周期内的性能保持能力 | GB 18352.5-2013、GB 18352.6-2016相关条款 |
| 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 | 验证排放相关故障诊断功能是否正常触发 | GB 18352.5-2013、GB 18352.6-2016相关条款 |
| 实际道路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RDE) | 评估车辆在真实道路工况下的排放表现 | GB 18352.6-2016相关条款 |
| 不透光烟度试验 | 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 GB 3847-2005 |
| 便携式排放测试(PEMS) | 适用于重型柴油车实际道路排放评估 | GB17691-2018相关条款 |
需要说明的是,标准文本会随法规更新进行修订,具体适用版本及检测项目组合,建议以试验委托时现行有效的标准版本和实验室资质范围为准。

一次完整的整车排放试验,通常包含以下环节:
1. 需求沟通与方案确认:明确车型类别、排放阶段、检测项目及适用标准,确认试验方案;
2. 样车交付与状态核查:核实样车里程、状态是否满足试验前置条件;
3. 环境仓预处理:将车辆置于温湿度、光照、风速可控的环境仓内进行预处理,使车辆达到试验规定的初始状态;
4. 底盘测功机工况运行:按标准规定的行驶工况循环运行车辆,同步采集排气污染物样本;
5. 实验室分析:对采集样本中的CO、CO₂、NOx、THC、颗粒物质量(PM)、粒子数量(PN)等指标进行分析;
6. 道路实测(如适用):涉及RDE或PEMS项目时,使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在实际道路工况下采集数据;
7. 数据处理与报告出具:汇总试验数据,形成检测报告。
试验周期受车型复杂度、检测项目组合、样车状态等多重因素影响,具体安排建议在委托前与实验室沟通确认,避免仅凭经验值估算。
在实际沟通中,企业常见的几个认知误区值得提前了解:
误区一:"通过了排放检测就等于整车所有性能都合格"。排放试验只针对污染物排放相关指标,不能替代动力性、安全性等其他专项测试;
误区二:"排放检测报告长期有效,不受标准版本影响"。排放法规标准存在阶段性修订,报告结论对应的是检测当时适用的标准版本,产品变更或标准更新后,原报告的适用性需重新评估;
误区三:"检测机构规模越大,数据就一定越准确"。数据准确性主要取决于资质范围、设备校准状态和试验规范执行程度,建议以资质证书和实际检测能力为核实依据,而非仅凭机构规模判断。
第三方出具的排放测试报告,通常可以在以下场景中作为技术参考材料:
- 作为产品公告申报的技术支撑材料之一(具体是否满足申报要求,以主管部门规定及实验室资质范围为准);
- 作为客户审核、供应链质量评估中的技术依据;
- 作为企业内部研发验证、问题追溯的过程记录;
- 作为跨部门、跨企业沟通排放性能数据的统一参考文件。
企业在筛选合作机构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实:
1. 资质范围核查:确认实验室是否具备所需排放试验项目的CNAS认可能力,认可范围以最新有效证书及附表为准;
2. 设备能力核查:了解实验室是否配备满足试验工况要求的环境仓、底盘测功机、排放取样分析系统及道路排放测试设备,设备参数是否与车型试验需求匹配;
3. 标准熟悉程度:沟通中确认实验室技术人员是否清楚掌握目标车型对应的排放阶段及现行有效标准版本;
4. 同类车型项目经验:了解机构在乘用车、轻卡、轻客、重型车等不同车型排放试验方面的实际项目经验;
5. 服务沟通效率:提前确认试验周期、样车交付要求、报告出具时间等具体安排,以双方实际沟通结果为准。

我司实验室具备开展轻型汽车(国五/国六)及重型柴油车排放试验相关检测能力,检测项目涵盖不透光烟度、常温/低温冷起动排气污染物排放、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曲轴箱污染物排放、OBD系统、RDE实际道路行驶排放及PEMS便携式排放测试等。
主要设备能力包括:
- 四驱高低温环境仓:温度控制范围-42℃~+60℃,湿度控制范围20%~90% r.h.,可模拟迎面风速及光照强度,满足乘用车、轻卡、轻客等车型的排放、油耗、性能及热管理试验需求;
- 重型底盘测功机系统:最大轴荷200000kg,配套温度控制范围-40℃~+60℃的环境仓,可开展重型车排放、油耗等整车试验;
- 排放取样分析系统:可分析CO、CO₂、NOx、N₂O、THC、CH₄排气浓度及颗粒物质量(PM)、粒子数量(PN);
- 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满足国五/国六轻型车、重型车道路排放试验标准要求;
- 燃油蒸发密闭室与碳罐试验台:用于测量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蒸发污染物排放量及碳罐相关性能参数。
实验室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方面亦具备相应认定能力,具体认定范围以现行有效证书为准。
Q1:国五和国六排放试验的检测项目有什么区别?
国六阶段在国五检测项目基础上增加了RDE实际道路行驶排放试验要求,部分污染物限值也有所调整,具体差异建议以GB 18352.5-2013与GB 18352.6-2016标准条款为准。
Q2:排放试验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试验周期受车型类别、检测项目组合、样车状态等因素影响,不同项目组合所需时间差异较大,建议送检前与实验室沟通确认具体安排,避免仅参考经验值预估。
Q3:第三方排放测试报告能否直接用于产品公告申报?
是否满足申报要求,需结合具体申报规定及实验室资质认可范围综合判断,建议提前与检测机构确认认可项目是否覆盖申报所需内容。
Q4:重型柴油车排放试验与轻型车排放试验主要区别是什么?
重型柴油车排放试验通常依据GB17691-2018开展,重点包括PEMS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轻型车则依据GB 18352.5/18352.6系列标准,检测项目组合和工况设置存在差异。
Q5:排放检测未通过是否意味着车辆完全不合格?
排放检测结果仅反映污染物排放相关指标是否符合对应标准要求,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检测报告中的具体项目和数据,建议与检测机构沟通明确未达标项目及可能原因,而非简单等同于整车全面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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